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武汉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《湖北省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核定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7-23 13:08:50 消息来源:湖北省商务厅 访问量:1981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商务局、财政局,各隶属海关,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税务局:

为落实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“十四五”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1〕23号),根据财政部等部门《关于“十四五”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1〕24号)要求,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、武汉海关、省税务局联合制定了《湖北省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核定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开展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
湖北省商务厅

湖北省财政厅

武汉海关

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

2021年7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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